近日,天津市档案局下发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深刻认识《意见》重要意义。
《意见》是国家档案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制定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刻认识档案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家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的决心,强化档案安全“底线”思维,筑牢确保档案安全的每一道防线。
二、深入扎实做好“健全档案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风险治理、加强预防控制、完善档案安全保障”等目标工作
1.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全面建成档案安全工作机制。
2.重视做好风险分类治理,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3.坚持预防控制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
4.以完善保障为本,构建“三位一体”档案安全工作新格局。
三、认清形势,全面做好今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2.认真开展防汛检查,备齐备足防汛物资器材。
3.加强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