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信息安全,明确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结合本市实际,市档案局制定了《天津市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了本市档案部门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的安全保密管理、加工场所管理、加工设备管理、档案实体管理及数字化成果管理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