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全体2020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和省市就业政策要求以及《河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河北工大[2020]7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时已就业毕业生应将档案及时转递到用人单位或专业的档案托管部门。
1. 集中转出学生档案的,由各学院统计毕业生档案转出去向并填写邮政EMS快递单,学生档案室开具《转递档案通知单》,由学生档案室负责通过邮政部门或机要局集中寄出。
2. 毕业生单独提档的,由学生本人持报到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档案室履行档案转递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二、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按报到证抬头转至生源地档案管理部门,也可以选择将档案暂存学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未如期转递而暂存在学校的学生档案,档案馆不负责开具任何档案证明,也不负责管理在校外形成的档案材料。
三、因毕业生档案会涉及社会保险、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劳动关系等事宜,应由用人单位或规范的人才机构进行保管。为不影响毕业生个人利益,建议所有毕业生按要求及时转递档案。
河北工业大学档案馆
2020年5月27日